冷冻系统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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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 |
修改 |
姓名 |
日期 |
A0 |
作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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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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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设计要求………………………………………………………………………………….......…..4
二、系统及设备技术要求…………………………………………………………………...............4
三、设备界限划分……………………………………………………………………………..…..….8
四、设备安装…………………………………………………………………………………..…...…9
五、设备调试…………………………………………………………………………………..…..….9
六、设备验收……………………………………………………………………………………....….9
七、质量保证……………………………………………………………………………………......10
八、责任划分……………………………………………………………………………………..….11
九、售后服务……………………………………………………………………………………..….11
十 附件………………………………………………………………………………………….........12
一 设计要求
设备类型 |
水冷式螺杆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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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 量 |
>100±10m³/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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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水温度 |
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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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要求 |
2-3b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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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冷机头 |
双机头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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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控范围 |
见--冷却对象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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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控精度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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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冷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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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媒 |
R22(R407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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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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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重要求 |
主机:≤ t/㎡ 冷却塔:≤ t/㎡ 冷水罐:≤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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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却对象明细 |
药水 |
整流机功率最大功率 |
槽积(L) |
数量 |
初始温度(℃) |
工作温度(℃) |
冷却时间(h)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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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系统及设备技术要求
1.冷水机组
1.1机主能耗必须符合国家GB《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9577-2004)规定的节能评价值——能效等级2级以上。满足额定制冷量的情况下,机组满负荷输入功率低者能效比较高,能耗较低
1.2机组须具备蒸发器变流量功能
1.3供应商应该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机组制冷量调节范围;机组蒸发器的流量变化范围(%);机组蒸发器的可允许流量变化率(%/min)
1.4机组控制屏要求采用中文界面液晶操作屏
1.5机组能量调节要求为无级调节或多级调节,范围15-100%
1.6机组运行噪音要小于80dB(a)(距离机组1m范围)
1.7机组蒸发器和冷凝器应符合国家压力容器设计、制作、验收标准
2.压缩机
2.1类型:螺杆式压缩机
2.2轴承应有足够寿命,供应商需在清单内列明,在机组全寿命周期内无需更换,如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供应商需无偿提供更换
2.3压缩机可依负荷量分阶段操作
3.蒸发器
3.1外壳:轧制碳素钢板以熔焊缝合
3.2配件:应随机附带水流开关以检测供回水管内水流情况并传递信号至控制中心以控制机组启停
3.5保温:所有可能结露或异于常温的部位均应由不小于15mm厚的闭孔橡塑材料严密包裹
4.冷凝器
4.1型式及构造与蒸发器相同。
5.压缩机电动机
5.1压缩机制造厂家要保证有特别加重的结构支撑轴承座
5.2电动机绕组应由感温元件并设最高温度限制,当任何不当操作导致绕组升温过高时,应优先强制关闭电机
5.3制造厂保证电动机和压缩机能在最大制动马力下连续带负载运行
6.压缩机电动机起动器
6.1型式:短路保护、过载保护、低电压保护、缺相保护
6.2电流表、电压表等安装于起动器的外壳上
6.3设有生产厂家的品牌,包括编号、型号、电压、相、最大功率时的电流值
7.控制系统
7.1每台制冷机须包括一个以防水微型电脑及显示屏为主体,能达到下列要求的控制屏,系统应有访问级别的安全密码,以防在未经许可情况下改变设定值,应有标准的接口。同时下列所有参数应有中文显示。
7.2液晶数字/图像显示应包括下列参数:
蒸发器压力、冷凝器压力、润滑油压力、净化系统压力、运行电流占满负荷电流百分百(%)、运行小时数、排气温度、冷冻水供回水温度、冷却水供回水温度、冷冻水温预设值、油温、油压
以下参数应可编程、冷却水出水温及范围/设定值、冷冻水出水温度正常启停、偏差停机/重启
7.3控制系统应保证机组在满足正常情况(冷却系统运转、冷冻/冷却水流正常、运转部件供油、电源电压正常等)下方能启动,并于下列各种情况下保护制冷机使不致受损,并将资料显示于屏上:冷媒低压、冷冻水温度过低、冷媒高压、润滑油高温、润滑油高压、润滑油低压、冷冻水流量过少、冷却水流量过少、压缩机电动机电流超过限值、电机绕组温度过高、起动器失灵、任何可能损害机器之输入
7.4容量控制:全自动开启,并能自动调整容量于100%至15%
7.5 当电流中断时后备电池以保存各设定点的记忆
8. 冷却塔
8.1 供应商所提供的冷却塔应保证冷却效果好、运营高效、低噪、漂水少、塔体刚度高、结构坚固、检修方便、美观、使用寿命长的特点
8.2设计工况:冷却塔实际冷却能力与设计冷却能力的百分比不小于100%
8.3 冷却塔通过采用有收水器及加高型风胴的方法实现漂水损失降至最低
8.4冷却塔保证在当地夏季最炎热时冷却水降温幅度大于5℃
8.5 塔体框架采用内外支撑结构应保证塔体在安装、运行后的稳定性,并符合抗震8级的要求
8.6 顶层面板应有足够的强度,满足商人作业的检验安全要求;风筒上应设置热镀锌钢网,网孔直径为50mm,可防止异物坠落,保护电机和风机;
8.7 塔体设置能爬上塔体顶面的钢爬梯,并设置护笼。所有金属构件,均使用热镀锌防腐,使用寿命20年。热镀锌质量应符合GB2694-81,冷却塔安装时不得使用焊接
8.8 集水盘与下塔体连为一体,水盘、下塔体贮水后应无渗漏现象
8.9 下塔体与集水盘的容水量及高度保证在启动冷却泵不出现水被抽空现象及停泵后不出现大量水溢流现象。集水盘容量大于循环水量的1.1%
8.10 集水盘设有自动给水装置及阀门、手动补水口、回水口、溢流口、排污口
8.11 风机特性参数符合设计工况要求,其主要配件(风机叶片、电动机、减速器)应符合有关技术规定
8.12 风机叶片采用宽叶不锈钢叶片,在低转速下实现大风量及风压、噪声低,其强度可靠、表面光洁
8.13 电动机的接线盒需进行防水密封,防腐等处理,电机防护等级为IP55,且具有缺相保护功能,绝缘等级达F级
8.14 冷却塔噪声符合GB7190.1-1997规定,不得超过65dB(a)
8.15 冷却塔塔体寿命承诺不低于20年
8.16 供应商在出货时需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对投标设备:冷却塔检测报告及冷却塔进行热力测试资料
8.17 冷却塔电源线引出机外,要求使用380V/50HZ/三相电源
8.18 供货商在供货时分别提供所选型号冷却塔的冷却水量、电机功率、飘水率、标准测点的噪声、实际耗电比、外形尺寸、静止重量、运转重量、进/出水管径、补水量、补给水管径、冷却塔进水压力等。冷却塔因机组安装及运行的要求,需设置基础,供货商提供冷却塔基础图(含各支点荷载)、冷却塔通风与检修尺寸及安装说明。
8.19 冷却塔应安装在空气流通的环境中,冷却塔百叶窗处保持通风,冷却塔不得安装在屋内或靠近热源的地方
8.20 冷却塔安装时与建筑物之间保持一定距离,单塔为2米,组合塔间距为2.5米。
8.21 塔基应水平,进水管安装固定牢固,工作中确保供水管路无明显震动。
8.22 供应商应按甲方要求把集水盘排污管连接到指定排放口(管道需供应商提供)
9.冷水罐
9.1冷水罐应满足实际需求的120%以上
9.2 冷水罐要有保温设计,外面包裹保温棉防止热量传导
9.3 冷水罐应有自动液位控制(浮球)、排污阀门、补水阀门,供应商应按甲方要求把冷水管排污管连接到指定排放口(管道需供应商提供)
9.4 冷水罐必须使用耐腐蚀强度高的材质制作
10.循环水电机
10.1 所有电机需符合国家技术要求及安全标准
10.2 电机应有防水保护避免进水造成短路
10.3循环水电机应一备一用
11.管道
11.1设备所有管道必须按甲方要求做颜色分类识别
11.2 设备排污管道需按甲方要求把管道连接到指定排放口
11.3 出水和回水管道需要有保温设计包裹保温棉防止热量传导
三 设备边界划分
1.设备边界划分责任归属见以下表格:
项目 |
甲方 |
供应商 |
承重平台 |
天面承重 |
负责施工 |
提供需求参数、规划图纸 |
主机、冻水罐承重 |
负责施工 |
提供需求参数、规划图纸 |
电源 |
高压房至配电柜(甲方) |
1、 高压电房至配电柜线缆施工
2、 高压配电柜配置施工 |
提供需求参数(点位、电流、功率) |
配电柜至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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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控制柜及线路设计、施工 |
水管道 |
自来水 |
指定输出点、接入点(布局参考图纸) |
管道设计、施工 |
冻水 |
指定输出点、接入点(布局参考图纸) |
管道设计、施工 |
废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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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接至集水池,设计、施工 |
安装 |
工程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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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负责处理 |
吊装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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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负责 |
设备运输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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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负责 |
水电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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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负责 |
乙方食宿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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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负责 |
2. 供应商对边界划分部分如有分歧可在招标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相关资料,由双方确认签字
四 设备安装
1.供应商应向甲方提供详细的设备安装推进计划、施工组织架构及安防措施。
2.设备安装严格按照图纸施工,因客观原因需要应向甲方申请设计变更,审批同意后方能实施。
3.供方在安装期间应遵守甲方各项与施工有关的规定文明施工,情节严重甲方有权拒绝继续履行合同。
4.供应商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工期,非客观原因不得延迟工期。
5.供应商需进行电焊作业时提前申请及办理动火证书,屡次不听劝告者驱离施工场地!
6.施工期间所需要的机械、设备、工具、耗材物资、能源等供应商需自行筹措解决。设备运送到现场直至移交之前,供应商负责设备安全及保管。
7.在施工期间装配机械、施工材料需按甲方指定地点整齐摆放,并保证施工区域的清洁卫生。
8.设备安装结束后退场时,供应商需进行现场清理干净,垃圾应联系园区进行处理。
9. 供应商施工期间应注意施工安全,出现责任事故由供应商自行处理。
10.施工期间注意现场保护,禁止破坏房屋结构、防腐地面、消防管路、承重平台等现有基建设施。
11.安装周期:签订合同日开始45天内
五 设备调试
1.供应商向甲方提供详细的设备调试计划;
2.设备出厂前,供应商应邀请甲方进行技术交流并模拟测试;
3.设备完工后调试时间≤7个工作日;
4.供应商在设备试运行期间无偿派遣技术人员现场跟线指导,直至设备运行正常;
5.调试期间发现问题点需书面记录并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
六 设备验收
1. 预验收程序
1.1预验收:设备安装完成供应商和甲方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设备达到稳定运行10个工作日后由供应商提出验收请求;
1.2终验收:供应商人员不进行任何干预,且设备操作是由经供应商培训的甲方人员操作情况下进行,验收要求为设备连续运转不低于30天。
1.3所有验收过程必须由甲方指定专业技术人员依据技术规定进行各项验收;
1.4验收失败,供应商应书面提交《原因分析及整改对策》,并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改善,并约定新一轮预验收日期。
1.5验收报告:甲方验收合格后和供应商共同组建验收团队出具验收报告;
2、设备验收标准
2.1甲方确认的详细设备清单;
2.2国家、地方、园区及本项目的三废排放标准;
2.3完整的设备操作说明、维护说明、设备装配图、备品备件清单、管线图、电气线路说明、软件操作培训教材、质量控制说明、等资料文档。
2.4验收运行过程中观察到不符合验收要求的情况,验收视为失败;
2.5设备在验收过程中,不能有故障发生。如果在运行过程中发生当机等额外的故障,导致无法运作,预验收判定失败。
2.5终验收满足上述条件前提下,设备需连续运行30天,无故障、产品物理性能满足甲方设计需求,设备验收合格。
七 质量保证
供应商提供设备不得违反以下(包含但不限于)质量条件,否则甲方有权追溯并采取行动扣除合理费用:
1.设备必须质保3年或以上
2.严格按照合同图纸施工,无偷工减料或使用低等级伪劣产品配件现象。
3.车间整洁地面及设备无划/碰伤、脏污等外观不良
4.动力装置运行平稳无停摆、倾斜、泄露、噪音。
5.电气系统完备,无跳闸、间停、闪烁、超压、漏电现象
6.产品连续运行720小时无故障,产品物理性能满足甲方设计需求
7.控制系统运行稳定,并配置至少一套预备方案
8.如违反上述条款,依据《园区进场协议》及《甲方进场协议》进行处理
八 责任划分
1.甲方根据双方确认的水、电、蒸汽、搅拌空气等能源需求技术参数表和位置图将主接口接到使用车间;
2.其他管路及线路由供应商负责接驳。
3.施工期间临电线路由供应商提供,甲方负责协调提供临电接口。
4.施工方案的变更由供应商提出,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5.设备验收合格交付前所有权由供应商所有,供应商负责设备的使用及财产安全,甲方拥有使用权;验收合格交付后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6.线体交付后,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甲方在本合同签署及履行过程中披露的且标注为“保密”或“秘密”的任何标准、规范、计划、图纸、模型、样品、资料或其他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人;供应商向与执行本合同的有关人员提供上述文件时,应保证有关人员遵守保密义务;由于供应商原因或人员引起泄密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供应商赔偿全部损失,甲方拥有申请线体专利的权利。
7.其他临时事件导致责任不清时由甲方召集供应商协商解决。
九 售后服务
1.验收前服务:验收前供应商24h提供现场服务。
2.验收后合格供应商免费≥1个月的跟线服务;验收合格后24个月为保质期。
3.供应商在验收时,应提供给甲方维修部门其售后服务负责人的联系电话或联系方式,并在保质期内如有变化需及时通知甲方维修部门。
4.在保质期内如发生正常使用而造成的损坏,供应商应无偿为甲方更换,如是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解决,甲方承担工本费。
5.保质期内所需的工具、机械需供应商自行筹措。
6.在保质期内如需要供应商到现场服务,在接到甲方维修部门的通知后,服务人员应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否则所造成的损失将由供应商承担。
十 附件
1.供应商附件
《工艺流程图》
《工程清单》
《平面布局图》
《基建设计图纸》
《废水管道图纸》
《车间送风图纸及技术方案》
《车间能耗需求表》
《设备边界责任划分表》
《自动化控制系统技术介绍资料及培训教材》
《设备合格证明》
《第三方检测合格证明》(国家承认资质)
2.甲方提供附件
《厂房平面布局图》
《技术规范》